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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通过专家评审
摘自《中国图书商报》2005.11.24
11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在北京主持召开《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审查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关于该标准的编制说明、测试报告、意见汇总处理等汇报,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讨论。最后,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审定。
审查委员会由来自新闻出版总署、部分出版社和发行集团、软件公司等专家组成,他们从文字描述、标准扩展空间、标准管理约定内容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标准编制工作组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作进一步修改,形成报批稿,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审批发布。
《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从课题立项至今历时14个月。2004年7月19日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技术委员会成立;9月1日《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起草工作组成立并开始工作。工作组确立了编制工作“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渐进性”四项原则并制定编制工作流程,在行业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确定交换信息的内容和主体数据。《规则》采用文本文件、XML两种文件交换格式;2005年2月工作组开始起草,用4个月完成了《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征求意见稿)。完稿后工作组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了三个月的意见征求并吸纳了合理建议,并小范围选择了试点单位进行试验。
又讯 11月14日,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5年度工作会议在新闻出版总署召开,会议通过了对《出版物发行体系表》的审核。
编制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表是出版物发行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科研工作,被列入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重点工作计划。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表共选取了309个标准,分为7个大类,37个中类,55个子类。其中,153个标准需要新制,占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表标准总数的49.5%。《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表》中需要新制的标准,按照“基础先行”、“急用先行”的原则,确定“优先级”的层次。新制标准的优先级别从高到低用“A”、“B”、“C”、“D”表示。其中A级标准26个,占17%。发行标委会将尽快完成这26个A级标准的立项工作,以及确定26个A级标准制标承办单位。(钱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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